来源: 时间:2024-08-12 11:19【字号:大 中 小】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片区工会,各基层工会,省直工会各部室:
为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按照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工办发〔2024〕10号)要求,省直工会决定组织开展省直各级工会财务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省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务监督检查。
重点是省直工会各部室2021-2023年度拨付的各类专项补助资金。
1.省直工会有关部室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哪些管理方式,是否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使用时限等;是否对支出范围及使用进度进行监督;是否制定分配办法。
2.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片区工会、基层工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在了哪些方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情况等问题。
(二)工会经费收缴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重点是各级工会组织落实“摸底数 建台账 促收缴”全省工会经费收缴专项行动开展自查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1.各基层工会经费收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工会法》规定,每月及时、足额计提上缴工会经费。
2.各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底数掌握情况。是否摸清并建立了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应收应缴、实收实缴、补缴经费底数台账。
(三)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重点是各基层工会预决算编报、执行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1.预决算管理情况。各基层工会是否严格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预算安排支出;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编报本级年度收支预、决算,高质量完成预决算汇总工作。
2.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各基层工会是否建立起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各基层工会银行账户设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按规定选择定期存款开户银行。
4.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各基层工会是否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费开销把关不严、年底突击花钱、购买服务资金发挥效益不高;二是工会资金使用不够科学合理、职工服务阵地等项目大额投入难以维系;三是拖欠职工困难帮扶等救助款、挤占职工活动开支等问题。
二、检查方式
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全面自查;各直属基层工会自行开展全面自查。省直工会将结合各部室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各级工会财务工作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核查。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20日前)。省直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逐项进行自查。
(二)重点核查阶段(9月10日前)。省直工会检查组对部分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基层工会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财务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重点核查。
(三)总结阶段(9月20日前)。省直各级工会组织对本次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部署。省直工会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此次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基层工会要对照财务监督检查内容扎实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省直工会重点核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秘密及敏感事项要注意保密,提升检查质量,全面完成检查任务。
(三)认真梳理,规范报告。各基层工会要围绕此次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分析、总结检查情况,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要统一梳理所属基层工会检查情况。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31日前报省直工会相关部室。
联系人:郭丽娜、刘茜
联系电话:0311-87902995、87904863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