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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交流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2-27 15:30【字号: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河北省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交流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应报尽报。

  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要严格执行分类填报,同一个创新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突破性创新成果和劳模工匠引领性创新成果,需整体应用两年(含)及以上,成果至少于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并应用,即到申报时已经应用了两年及以上。“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至少于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并应用,即整体应用1年及以上。

  四、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1月15日,之后将关闭。

  完成填报后,申报单位可从系统下载并盖章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管理系统生成的成果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直工会916室。

  联系人:牛彩宇,联系电话:87803121。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河北省总工会等四部门

  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总工会、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各对口单位工会:

  为助力省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激发全省广大职工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3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交流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组织全省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比学赶超、拼搏奉献,广泛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活动,带动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群众性创新活动蓬勃开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职工突破性创新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于2021年10月1日前转化应用两年及以上:

  1.在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突破“卡脖子”技术,或实现进口技术产品替代、填补国内空白,并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的;

  2.在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的突破,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际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有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4.属于研发创新创造范畴的其它方面突出成果。

  (二)劳模工匠引领性创新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于2021年10月1日前转化应用两年及以上: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项目,并在技术创新中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

  2.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成果;

  3.为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4.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突破项目;

  5.属于创新创造范畴的其它方面成果。

  (三)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于2022年10月1日前转化应用一年及以上:

  1.小发明。围绕产品、机器设备、生产制造流程和检测控制方法等进行创新和改造,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

  2.小创造。对已有设备、生产工具等进行小型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的;

  3.小革新。对落后工艺、操作方法、陈旧设备或者传统“绝技绝活”等进行改革创新,使工艺进步、技术性能提升或形成先进操作法,取得一定效益或让更多的一线技术工人便捷地学习先进技能本领的;

  4.小设计。对生产或工艺加工流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攻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且促进提高产品产量、质量较为明显的;

  5.小建议。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技术引进、产品迭代的需求出发,经过应用检验,对本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节能降碳、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等方面提出的改进、推广建议,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以上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已获得省科技奖及以上奖项的,均不得申报。

  三、申报数量

  各市、各单位按照以下三个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创新成果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一)职工突破性创新成果。各设区市、雄安新区申报职工不超过10项;定州、辛集市,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申报不超过5项。

  (二)劳模工匠引领性创新成果。各设区市、雄安新区申报职工不超过15项;定州、辛集市,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申报不超过7项。

  (三)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各设区市、雄安新区申报职工不超过30项;定州、辛集市,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申报不超过15项,且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和小建议五个方面成果不得缺项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审定办法

  项目完成人可依据市级工会发放的申报账号登录“河北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管理系统”完成申报(http://cxcg.hebzgfw.cn/ihd/hadExpertScore/index)。项目申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截至时间为11月15日。

  (一)基层申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雄安新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为组织申报单位,工会组织牵头负责。各组织申报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广大职工的原则,动员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广泛组织发动,扩大参与面,把广大职工、职工创新工作室、车间、班组的创新成果推荐上来。

  (二)市级初审。各申报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基层和职工的推荐成果进行初审、公示,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经集体研究后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省级评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项目名单。

  (五)展示评定。职工突破性创新成果、劳模工匠引领性创新成果入围项目由组委会办公室抽选部分专家组成评委会,通过现场答辩、现场展示、专家问答等形式,对参赛项目进行客观评价,确定奖励等次。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入围项目,择优进行展示和评价。

  (六)集体研究。按照程序规定,综合评价结果提请省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

  (七)公开公示。履行公开公示有关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公示审批。根据创新大赛产生结果进行公示,并报请主办单位审签。

  五、奖励办法

  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创新创效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奖励及标准如下:

  (一)职工突破性创新成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3项,三等奖不超过5项。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

  (二)劳模工匠引领性创新成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6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三)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15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四)设置职工创新金奖,不超过两项(可空缺),从以上三个类别创新成果中综合评审产生。每项奖励50万元。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职工技师技术创新协会。

  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2023年河北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四部门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四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由四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交流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四部门各派一名负责相关工作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七、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和初评推荐工作。

  (二)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各推荐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参加交流活动成果前,应当认真组织初评,并须在相应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管理系统生成的成果项目主件和附件、汇总表、推荐函、公示结果各1份,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马相豪,0311-67569289

  技术支持:闫帅,15175794804

  纸质材料报送:贾红伟,0311-86633783,13582196958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5号爱普大厦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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