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12-27 15:27【字号:大 中 小】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继续贯彻落实好工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用情用心用力为省直广大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让干部职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模范机关创建等工作中,省直工会决定,将继续开展职工理发室建设工作,并对具备条件的省直单位建立职工理发室,给予经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3年省直工会将支持建设职工理发室示范点50个。
二、坚持原则
(一)突出重点。职工理发室重点在职工人数较多、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已有理发室的单位不再进行申报建设。
(二)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三)面向职工。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所在单位工会要将理发室作为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重要内容进行统筹谋划,把干部职工作为首要服务保障对象。
三、建设标准
(一)人数适当。申请建立职工理发室的单位,职工人数应不低于50人。
(二)空间独立。理发室原则上应为单独的房间,也可结合实际规划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三)安全舒适。理发室需空气流通良好,干净卫生,舒适安全。
(四)专人管理。应配备专人或由受益对象轮值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清洁打扫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四、补助标准
每个理发室补助专项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理发室装修和购买必要理发设施设备费用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等。理发设施、设备进行登记,纳入工会资产管理。
五、申报办法
(一)10月20日前,有申请意向的省直基层工会填写《2023年职工理发室建设申请表》,写明党政支持情况、选择场地现状、建设费用详细预算等情况,加盖工会公章后报省直工会。(联系人:吴玉辉,电话:87903100,邮箱:wyh32128253@163.com)
(二)审议通过的理发室建设项目,并先行进行建设,建成后经省直工会验收合格,将申请表、审核通知书、验收合格书、开支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附在经费补助申请表后交省直工会进行补助申领。
(三)理发室使用一年后,省直工会组织进行复查。
附件:1、2023年职工理发室建设申请表
2、理发室验收合格书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