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12-27 15:27【字号:大 中 小】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确保2022年度全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按照《2022年度省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进行填写,保证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推动工会工作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软件进行填写,务必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今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
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软件网址:https://ghtjnb.acftu.org。
省直工会联系人:牛彩宇 87803121、15130706427。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2022年度省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北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22年省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1、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2年9月30日。调查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调查工作由省直工会统一部署,各级基层工会组织填报。
2、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负责本系统基层工会统计年报工作的部署及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各片长单位负责督促本片所属单位及时完成统计年报工作。
请各直属基层工会和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务必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本年度统计年报工作,联系人:牛彩宇;联系电话:87803121、15130706427。
三、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一)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省直所有的工会组织,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二)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2022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自2010年起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未列入现有年报数据库或2021年调查时点以后新建的工会组织,依据《全国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方案》核发新的统计编码。各级工会组织在填报时,要与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为原则,将各项业务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准确体现到统计年报数据当中。
(三)按照全总统一安排,2022年河北省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处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软件,正式填报网址为:https://ghtjnb.acftu.org。各级工会使用手机号+验证码、手机号+密码或微信扫码登录,其中微信扫码登录仅限于基层工会直报用户使用。
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22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22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权益保障及集体合同工作;(4)工会法律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经济技术工作;(7)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8)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9)工会社会联络工作;(10)工会网络工作;(11)工会国际交流工作等。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要求各填报单位将工会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必填项进行填报。对于确实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可以根据原因分类填报相应代用码。
五、调查纪律
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提高工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工会系统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为工会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
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不得干涉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
各级工会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抵制弄虚作假,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泄露调查数据及填报单位相关资料,或将其用于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以外的目的。
各填报单位应当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如实、按时填报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数据。
六、统计标准
本次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七、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全总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同时,应将年报结果与2021年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的数据,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作出书面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各单位工会主席和统计调查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控制数据质量,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仔细核查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修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八、实施本方案的有关文件
依据《2022年基层工会调查表》(见附件1)、《2022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见附件2)实施。
附件:1.2022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2.2022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
3.2022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指标解释
4.培训视频使用说明
5.工会统计年报软件常见问题解答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