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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迎中秋 庆国庆 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直工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迎中秋·庆国庆  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省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工作中有效发挥工会作用,保障工会会员普惠权益,经省委省直工委批准,现将2024年度省直消费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5日至10月31日(具体启动时间以“职工e惠”平台公告为准)。

二、活动内容

(一)省直各单位工会组织在中秋、国庆期间,为职工会员采购慰问品时,优先采购我省脱贫县特色农产品。

(二)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期间,奖品优先采购脱贫县特色农产品。

(三)鼓励职工会员个人登录“职工e惠”平台“消费帮扶专区”,购买脱贫县特色农产品。

三、工作流程

(一)预计9月15日,脱贫县特色农产品完成入驻平台工作,省直工会在“职工e惠”平台发布活动启动通知,开启采购通道,完善采购、配送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各级工会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采购:方式一,基层工会通过平台代运营公司,为会员职工购买“职工e惠“平台“消费帮扶专用电子消费券”,由职工个人凭券在平台消费帮扶专区自行选择产品购买,平台商户将根据会员个人收货地址将所购产品物流至职工个人;方式二,由基层工会采取集采方式在“职工e惠”平台消费帮扶专区为职工选择产品,联系平台代运营公司进行购买,平台商户将所购产品统一物流至单位所在地,由基层工会组织为职工个人分发。为扩大职工采购选择范围,提高职工满意度,减少基层工会工作量,推荐采取方式一购买。

(三)省直工会将依据各单位在“职工e惠”平台消费帮扶专区采购数量,准确核实各单位会员人数后,于11月中旬下拨专项经费补助至各单位,用于弥补各单位工会经费不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直工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通知要求,站在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消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次活动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会员,使全体职工充分享受普惠权益,做到人人知悉。要强化组织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多种方式调动职工助力消费帮扶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开展消费帮扶助农、惠农的浓厚氛围。

(二)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各级工会采购结束后,务必最晚于11月15日前,持平台代运营公司开具的消费帮扶发票复印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并附工会账户信息表报省直工会,省直工会将对照“职工e惠”平台运行后台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会员有关数据,准确核实后下拨专项补助经费。(详细补贴办法可电话咨询省直工会权益部)

(三)严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本次活动采取省直工会专项补贴方式进行,各级工会要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工作方案,各级经审和财务组织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省直工会将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省直工会联系人:左新天

联系电话:87903100  15731117161

报送邮箱:szghqy@163.com

平台代运营公司联系人:孟庆迪

联系电话:13488601978

邮箱:Nlatitude18@163.com

平台注册技术保障人员:巩煜泽

联系电话:18482262521     

 

附件:1.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迎中秋  庆国庆  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

2.工会账户信息表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