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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直系列体育赛事之“全冀游杯” 省直机关游泳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认真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按照健康省直三年行动要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直工会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省直系列体育赛事之“全冀游杯”省直机关游泳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三)冠名赞助单位

河北冀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9月12日-13日

(二)比赛地点

河北体育馆游泳馆

三、比赛项目

(一)年龄分组

甲组:40岁以下,即1984年8月30日(含)后出生。

乙组:40岁以上,即1984年8月30日前出生。

(二)个人项目

甲组(男、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乙组(男、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嘉宾组(男、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不分年龄组。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以工会关系在省直工会的各基层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所有参赛职工必须为省直工会会员、在职职工;报名嘉宾组比赛的需为省直各单位厅级以上干部。

2.有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

(1)曾正式调入各级游泳专业运动队的运动员,正式退役不足10年的;

(2)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运动队的在册运动员;

(3)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运动队解除在册不足5年的。

3.各单位工会自愿参加,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截止后,不可更换运动员。

4.所有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方可报名参赛。

5.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队会时提交相关凭证。

(二)报名

1.各单位限报1支参赛队,包含领队1人。

甲组:男运动员不超过2人,女运动员不超过2人;乙组:男运动员不超过2人,女运动员不超过2人;嘉宾组:不限制参赛人数;

2.各参赛单位于9月6日17:00前(过时不再受理)将报名表(附件1)和免责声明书(附件2)加盖工会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ushiwei124777@163.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曲世伟,联系电话:13363827555。

五、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1.自由泳

(1)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任何泳式;

(2)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的任何部分触池壁。

(3)在整个游程中,运动员身体的某一部分必须露出水面。允许运动员的身体在转身过程及出发和每次转身后不超过15米的距离内完全没入水中,但运动员的头部必须在15米之前露出水面。

2.蛙泳

(1)在出发和每次转身后,运动员可身体没入水中,做一次手臂充分向后划至腿部的动作。出发和每次转身后,在第一次蛙泳蹬腿动作之前的任何时间,允许做一次蝶泳腿。在第二次划臂两手划至最宽点,开始向内划水前,头必须露出水面。

(2)出发和每次转身后从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应保持俯卧姿势,除转身动作外,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转成仰卧姿势。转身时允许运动员在触壁后用任何方式转身,只要身体呈俯卧姿势蹬离池壁即可。从出发开始到整个游程中,动作周期必须是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的顺序完成。两臂的所有动作应同时并在同一水平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

(3)两手应一起在水面、水下或水上由胸前伸出。除转身前的最后一次划水动作、转身过程中及抵达终点前的最后一次划水动作外,肘部必须处于水下。双手应在水面或水面下向后划水。除出发和每次转身后的第一次划水动作外,两手向后划水不得超过臀线。

(4)在每个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的某一部分必须露出水面。两腿的所有动作应同时并在同一水平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

(5)在蹬腿过程中,两脚必须做外翻动作。除SW 7.1条款的规定外,不允许做交替动作或向下的蝶泳腿打水动作。只要不接着做向下的蝶泳打腿动作,允许两脚露出水面。

(6)在每次转身和到达终点时,应两手分开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转身和到达终点前的最后一次手臂动作后可不接蹬腿动作。在触壁前的最后一个划水动作结束后,头可以没入水中。但在触壁前的最后一个完整或不完整动作周期中,头的某一部分应露出水面。

(二)比赛项目采用预赛、决赛制;预赛前八名进入决赛。

(三)比赛中运动员需遵守裁判指示,不得有违规行为。

六、比赛奖励

甲乙组各奖励前八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品(如报名人数较少,则适当减少奖励比例);嘉宾组奖励根据现场比赛人数另定;奖品均由赞助单位提供。

七、比赛要求

(一)各单位参赛队员自备泳衣、泳帽、泳镜等装备。

(二)比赛开赛前30分钟持个人身份证到签到处签到。

(三)参赛运动员按照规定开赛时间到指定场地准备比赛,比赛开始10分钟后不到场按弃权处理。

(四)比赛不得无故弃权,比赛进行中,如队员因受伤允许有一次10分钟处理时间,超时按弃权处理。如再有伤情,不能继续比赛则该盘比赛弃权,弃权方其他上场运动员成绩有效。由于其他原因弃权该场比赛的弃权方则按0分计算。

(五)罢赛:队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开始计算时间)为罢赛,按比赛弃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比赛的资格和成绩。

(六)申诉:参赛队员在比赛中应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决,如对参赛资格或成绩等有异议,应在比赛前以谁举报谁举证为原则,可通过领队或教练向裁判长反映,比赛开始后将不再受理。如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组委会书面申诉。

(七)参赛人员纪律要求:所有参赛队、参赛人员须服从竞赛纪律,比赛中如发生违反体育道德以及不尊重裁判、对手、工作人员和观众等行为,组委会将视其情节取消已获奖项、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选派人员组成。

(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选派。

 

(省直工会联系人:张亚楠 87803021  张士博 87905767)

 

附件:1.省直系列体育赛事之“全冀游杯”省直机关游泳比赛报名表

2.2024年省直系列体育赛事之“全冀游杯”省直机关游泳比赛免责声明书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