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10-18 14:11【字号:大 中 小】
各直属机关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省直工会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募集资金活动(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开展一日捐活动,是省直各级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增进职工福祉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直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互助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深入开展一日捐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体的保障水平,更大范围地满足与实现广大职工多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资金募集期、申报救助期和救助档期。
资金募集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募集期内未按时上交互助金的基层工会,不得在募集期结束补交互助金,各基层工会未按期上交互助金,导致职工不能申报2024年度一日捐的,由各基层工会承担责任。
申报救助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救助档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形式及参加人员范围
省直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凡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均可由所在单位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活动。参加活动的单位,参与职工数应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
四、捐款标准
互助金交纳标准为职工本人当年10月份一天的工资,最低不少于88元,不设上限,具体计算方法为:
机关职工计算标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1.75;
工勤人员计算标准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21.75;
事业单位职工计算标准为:(岗位工资+薪资工资)÷21.75;
企业(非企业组织)职工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月工资(不含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当月已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21.75。
“一日捐”工作将纳入省直工委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省直工会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考核内容。
五、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提高职工参与率。省直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协调,全会上下凝聚共识、周密部署,把组织职工参与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会工作的重点,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法措施到位、工作成效到位,确保基层工会“一个不落”把这项活动开展起来,一日捐活动的职工参与率稳中有升。
2.深入宣传,提高活动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尤其是企业网站、广播和微信群、QQ群等广大职工接收度高的宣传途径和渠道,对救助政策和以往年度活动的救助效果、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环境。基层工会要做好对企业党政和职工的宣传。在宣传中,要注重解释一日捐活动兼具公益性和互助性、助人惠己的特点,赢得职工群众理解与参与,引领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切实做到活动政策众所周知,活动效果深入人心。
3.严格标准,安全精准使用资金。准确把握互助互济基本原则,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核实参与职工应交纳互助金,并按照规定收取,杜绝定额或不足额交纳。落实公示和存档制度,各基层工会须将一日捐活动资金募集情况、救助情况,及时向职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
4.《2024年度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内容会有所调整,请各单位关注后续通知。
请各基层工会按时向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报送以下材料:
1.2023年11月30日前,各基层工会要完成资金筹集、登记和上交工作,完成在省直工会网上报送平台的参与职工信息录入工作;
2.2023年11月30日,各基层工会要报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人员登记表》;
3.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各基层工会在网上平台报送2024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救助申请。
各基层工会可按照通知要求,将募集资金转入省直“一日捐”专用账户,户名: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开户行:工行石家庄中华支行,账号:0402020529300182463。同时将开展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报省直工会。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105室,电话:0311-83033508、83990311)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