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2-12 16:09【字号:大 中 小】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和已征求意见的《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省直工会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实施
深入开展一日捐活动,是省直各级工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增进职工福祉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直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互助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深入开展一日捐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体的保障水平,更大范围地满足与实现广大职工多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高效推动,科学持续开展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省直各级工会要按照新修订的《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职工新需求,深入扎实开展好2023年一日捐活动。
1.精心组织,提高职工参与率。省直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协调,全会上下凝聚共识、周密部署,把组织职工参与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会工作的重点,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方法措施到位、工作成效到位,确保基层工会“一个不落”把这项活动开展起来,一日捐活动的职工参与率稳中有升。
2.深入宣传,提高活动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尤其是企业网站、广播和微信群、QQ群等广大职工接收度高的宣传途径和渠道,对救助政策和以往年度活动的救助效果、典型案例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环境。基层工会要做好对企业党政和职工的宣传。在宣传中,要注重解释一日捐活动兼具公益性和互助性、助人惠己的特点,赢得职工群众理解与参与,引领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切实做到活动政策众所周知,活动效果深入人心。
3.严格标准,安全精准使用资金。一是准确把握互助互济基本原则,各基层工会要认真核实参与职工应交纳互助金,并按照规定收取,杜绝定额或不足额交纳。二是筑牢责任意识,各基层工会组织要严把救助标准关、审批程序关,基层工会是职工无工作配偶、父母的调查责任人,在调查清楚后再出具有关证明,确保资金严格按照省总制定的《管理办法》和省直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三是落实公示和存档制度,各基层工会须将一日捐活动资金募集情况、救助情况,及时向职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为进一步方便基层工会工作,除涉密单位和涉密岗位人员外,2023年一日捐活动申请的纸质材料由各基层工会存档,不再上报至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具体要求
请各基层工会按时向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报送以下材料:
1.2023年2月28日前,各基层工会要完成资金筹集、登记和上交工作,完成在省直工会网上报送平台的参与职工信息录入工作;
2.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基层工会要报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人员登记表》;
3.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各基层工会在网上平台报送2023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救助申请。
(联系人:付燃,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10号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105室,电话:0311-83990311。)
附件:1、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
2、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
3、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人员登记表
4、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救助申请材料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