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05-06 08:16【字号: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劳模疗休养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直工委批准,省直工会决定组织省直管理的劳模(先进工作者)进行本年度第一批劳模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时间、地点、人数
时间:5月13日至5月19日,共计7天(第一天报到,最后一天早餐后返程),地点:苏州市总工会疗休养基地苏州东山宾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启园路46号),疗养人数约45人。
二、参加疗休养范围和组织方式
参加范围:参加疗休养人员应为在职的省直管理的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重点是在省直生产、科研、工作一线劳模(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或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优先安排近年来未参加过疗休养的劳模(先进工作者)。
组织方式: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主要安排健康体检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红色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就近到革命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先进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参观考察,收费旅游景点控制在3个以内,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3天。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
三、休养费用
省直管理的劳模疗休养按出勤对待,休养人员往返路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参观考察费用由省直工会承担。
四、有关事项
(一)劳模疗休养是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关心、关爱劳模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疗休养劳模的推荐和审核工作,确保一线特别是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劳模能参加休养。
(二)患有传染病、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及行动不便的人员不安排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不安排劳模携带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
(三)申请参加疗休养的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劳模疗休养报名表(报名表附后),请于5月7日前报省直工会办公室(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9楼916房间)。所有报名工作完成后,以省直工会通知参加疗养人员名单为准,未经批准不能私自参加疗休养活动,否则不能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四)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最终参加人员名单以省直工会通知为准。
省直工会联系人:俞越、牛彩宇
联系电话:87902685、87803121
附件:省直2024年度劳模(先进工作者)疗休养报名表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