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8-11 07:51【字号:大 中 小】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省直困难职工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直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省直工会拟对已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和符合困难职工申报条件但未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职工进行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是做好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的前提,省直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和脱困解困工作。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争取党政支持,组织宣传发动,全面排查符合条件、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要安排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文件,进行核查调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三种类别准确建档,要注意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困难职工档案的准确性、一致性。
各基层工会要在9月9日前,向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上报困难职工档案、有关佐证材料和核对包,省直工会将在汇总后统一向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申请核查调查,对纳入帮扶系统内的省直困难职工开展救助帮扶工作。(联系地址: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105室,联系人:孙景霞,联系电话:83033508)
附件:1、省直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2、省直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建档规范
3、省直困难职工档案(模板)
4、核对包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